換句話說,只要你依法履行了你的責任,無論你的單位是否又人和你交接工作,工作單位都是無權以自己沒有交接人員作為借口來阻礙你離職的。
當然,前面提到了,如果你和單位之間的經濟責任或其他責任沒有理清,會對你的離職進程有所影響。

一般公司來說,辭職得提前一個月遞交申請:
一、留有足夠的時間
給公司招到合適的人,即使沒招到接替你的人,與你也沒有關系,因為你提前了一個月,在法律來說你也可以離職。
二、讓你有足夠的時間交接工作
你離職的話,接替你的新同事未必可以干你的這份工作,所以,你可以帶帶他,讓他能夠做你的這份工作,然后你就可以離職了。也有足夠的時間讓你處理一些余下的事務。
三、不推薦貿然離職
如果你今天提交了離職申請,明天就想走,這或許不是一件好事。公司領dao也未必會批,因為你走的太意外,他們沒有準備。再說了,一般公司都會扣十天甚至一個月的工資。你可以走人,那么這扣了的工資,你也很難要得回來。
四、在公司太忙的時候離職
其實這個也是一個常見的現象,公司太忙,工資是固定的,出了兩份的力,還只拿一份的工資,許多小伙伴忍受不住也想離職。但是這時候領dao也不一定批準。
所以說了這么多,離職的話什么時候呢。基本只要你提前書面申請了,一個月之后。不管是從個人,還是從法律的層面來講,都是可以離職的。不管公司同意不同意,都可以離職。
按照道理來說只要書面提交申請30后可以自動離職的。
但是,一般如果沒有人來接手,可能領導會讓你多待一點時間,一個禮拜啊或者是怎么樣的。
這個時候就看你了。
或者你暫時還沒有找到工作,不介意的話,可以躲待幾天。但是一般這么久了,工作應該也差不多了。看你咯,想待就待,不想待就和上面說的一樣,給領導個臺階下,說要走人了。
把交接資料準備好就可以了,記得找人事要離職證明。
這個時候,如果領導非不讓你走,是用道德壓你的,或者用離職證明壓你的,你是可以到仲裁局申述的。